热线电话:028-85544218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企业动态

“6月安全生产月”听安全的声音--守护生命,安全有我


来源:四川恒力嘉       发布时间:2023/6/21 15:22:27     点击率:32

第一部分:互动活动

一、互动活动名称:认识安全违规行为,判断分类筛选。

二、互动活动目的:6月安全生产月,奏响安全号角。常见安全违规行为,性质分类,加强大家的安全意识培养,判断安全违规行为性质,在项目实践中,实操能力训练,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所在,发出预警和制止,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互动活动规则:

1、小组PK模式进行。将参会人员按4~5人一组分组,主持人将已编号的70余条安全违规行为裁成纸条装,按顺序分发给各个小组,小组成员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缺陷三类性质分类,将对应编号写到分类位置,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分类即小组作答完毕。

2、时间规定:每个小组4分钟时间,轮流作答。

3、胜负规定:最后以哪个组分类最快、对率最高获胜。

4、将互动活动涉及和扩展的安全知识发公司群分享学习。

第二部分:视频短片分享《安全的声音》

2023年6月是一年一度的“安全月”,通过《安全的声音》短视频,奏响恒力嘉安全月活动前奏。正如公司理念所写:“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生命的保障”,如何保障生命,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安全的声音。

您已进入施工现场,请戴好安全帽”

“临边危险,请勿靠近”

.......

钢筋混凝土的工地上

不仅有“咚咚咚”“突突突”

“轰隆隆”的机械声

还有每一个

安全提示声——

这些声音

承载着对生命的敬畏

2023,让我们一起聆听《安全的声音》

视频链接:https://www.toutiao.com/video/7239228036741071372/

image.png  image.png 

建筑工地常见的不安全行为汇总

不安全行为性质

1

班前、班中饮酒,酒后上岗、串岗、脱岗、睡觉。

人的不安全行为

2

擅自进入危险区域(喷溅、煤气、放射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温烫伤、吊物下方)等。跨越运转设备、卷扬。

人的不安全行为

3

上下楼梯手未扶栏杆。

人的不安全行为

4

高处作业不佩带安全带或不设置安全网。

人的不安全行为

5

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

人的不安全行为

6

机动车辆混装乙炔、氧气或使用翻斗车装运气瓶。

物的不安全状态

7

擅自拆卸、挪用或损坏安全标志、防护、信号装置。

人的不安全行为

8

安全生产教育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培训不够

管理缺陷

9

气瓶在阳光下暴晒、靠近热源、坐在气瓶上吸烟。

物的不安全状态

10

电焊机一、二次接线端无防护罩或电源线未包扎。

物的不安全状态

11

焊接、切割作业未戴防护镜、焊工手套,电焊不穿绝缘鞋。

人的不安全行为

12

乙炔瓶在使用储存时未保持直立位置等。

物的不安全状态

13

作业现场不走安全通道。

人的不安全行为

14

没有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

管理缺陷

15

在吊物下行走、站立,攀登运动中的物体(件)。

人的不安全行为

16

坐在栏杆、轨道上休息。

人的不安全行为

17

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检修报告书(包括:登高、动火、工作票等)。

管理缺陷

18

坐、乘吊物升降装置。

人的不安全行为

19

没有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不健全。

管理缺陷

20

在禁火区吸烟或向禁火区抛烟头。

人的不安全行为

21

用手代替工具进行作业。

人的不安全行为

22

施工现场不在构筑物周围设安全警戒线,拆除护栏、楼板、楼梯等有用设施,在拆除前不进行安全交底。

管理缺陷

23

临时性作业不进行安全交底,不制定安全措施。

管理缺陷

24

起重作业上升限位、抱闸、警铃失灵进行起吊作业。

物的不安全状态

25

起重作业时在吊臂或吊物下有人员就进行吊运起吊。吊物不打铃就开动吊车。

管理缺陷

26

把吊物悬在高空就离开现场。

物的不安全状态

27

电线线路接头裸露、不包扎;使用一闸多机的设备。

物的不安全状态

28

处理故障、现场抢修不挂牌、不联系不确认。

管理缺陷

29

任意拆除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和警示标志等。

人的不安全行为

30

擅自乱动阀门开关。使用电源和动力介质不按规定的接点接取。

人的不安全行为

31

外委检修的单位无安全资格证、无施工合同、无单项安全措施。

管理缺陷

32

开动非本岗位设备;授意他人操作本岗位设备。

人的不安全行为

33

其他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行为。

人的不安全行为

34

施工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施工者不清楚作业内容和单项安全措施。

管理缺陷

35

交叉施工(作业)不与相关单位和人员联系。

管理缺陷

36

启动性能不明的设备,无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就开车作业。

人的不安全行为

37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物的不安全状态

38

带负荷拉、合闸。启动关联性设备不联系、不警示、不确认。

人的不安全行为

39

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各类设备和工具,如:未可靠接地(零)的电动工具、电焊机、破损的绝缘手套、雨鞋、工具等。

人的不安全行为

40

施工现场坑、洞、沟无警示标志。

管理缺陷

41

劳保不全进现场;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好帽带;进入现场不穿工作鞋,电工作业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焊工作业、切割作业、操作砂轮机、磨样等不戴防护镜(看火镜)。

人的不安全行为

42

安排外行监护内行作业(如钳工监护电工等)。

管理缺陷

43

无故不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管理缺陷

44

安全活动或安全例会迟到、早退。

管理缺陷

45

不进行转换岗、返岗、三级教育、登记。

管理缺陷

46

物体堆放超高、不稳妥、占用安全通道。

物的不安全状态

47

有落物危险的高空作业,地面不设警戒线,无监护人.施工抢修,有坠落落物砸伤不设警戒线。

管理缺陷

48

人字梯无限开互拉装置。

物的不安全状态

49

用铜(铁、铝)丝代替保险丝。

物的不安全状态

50

起重作业在不确认自己站位是否安全的状况下就指挥吊运。不确认吊具、吊链完好状况就指挥吊运。

人的不安全行为

51

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所用的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物的不安全状态

52

电焊机使用中发生故障,不停电就检查处理。

人的不安全行为

53

起重作业不确认吊物放置环境状况就指挥吊运。占用、堵塞安全通道。

人的不安全行为

54

特种作业无证上岗,对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不按规定时间巡回检查。

管理缺陷

55

在禁烟(火)区域或现场吸烟。

人的不安全行为

56

管理者本人或指派人员有意进行违章作业。

人的不安全行为

57

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经费不落实。

管理缺陷

58

管理者本人或指定非工种人员操作机器、设备、车辆。

人的不安全行为

59

管理者本人或指派非工种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人的不安全行为

60

使用的电气设备缺少接地或接零装置。

物的不安全状态

61

管理者本人或指派人员随意拆除安全设施、信号、联锁装置及警示标志。

人的不安全行为

62

管理者本人或指定人员不按规定在现场对危险作业进行监护。

人的不安全行为

63

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设备失修、保养不当、设备失灵。

物的不安全状态

64

管理者本人在现场对违章行为不制止,对群体性违章问题不采取措施。

人的不安全行为

65

电气作业未做到一人作业一个人监护。

人的不安全行为

66

设备有故障或安全防护装置缺乏,继续使用。

物的不安全状态

67

发现隐患不及时处理也不上报,冒险作业。

管理缺陷

68

无防护装置、无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绝缘不良、防护装置调整不当等。

物的不安全状态

69

忽视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或未能正确使用。

人的不安全行为

70

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接触和处理错误等。

人的不安全行为

71

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操作错误。

人的不安全行为

知识拓展一:

安全生产月的由来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国家农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和中央广播事业局等十个部门共同作出决定,于1980年6月在全国开展安全月活动,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月活动,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但是,1985年4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安全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后不再搞“全国安全月”了,但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针对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从1991年开始,全国安委会开始在全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

从2002年开始,我国将安全生产周改为安全生产月主要是考虑到往年的安全生产周,除双休日以外,只有5天时间,很难安排覆盖全国的、有影响的一些重大宣传活动(2001年举行了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注生命的氛围,进一步增强对安全生产,安全生活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巩固和发展历年安全生产整治的成果,最大限度的消除身边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因此,经过各部门慎重考虑,将安全生产周活动改为安全生产月。

 

知识拓展二:

2023年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3〕5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安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要求,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按照住建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决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进一步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通过线上线下组织学习提升、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应急演练、技能比拼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行业领域安全意识和人民群众避险逃生能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促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活动主要内容

(一)强化责任意识,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学习。

各地各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内容,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安全责任。组织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和集中考核,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监督执法要点,提高法治意识和专业技能。

各地要针对不同责任主体对象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和燃气安全、房屋使用安全、施工安全以及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或培训。

各有关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公开课”“以案说法”等活动,进行交流学习和警示教育,确保安全宣传到每个从业人员,全力抓好一线安全防范工作。通过学习、教育、培训,更加明确、更加坚定地树牢安全红线意识。

(二)广泛开展宣传,积极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制定活动方案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全面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开展“五进”示范大比拼活动。积极响应“五个一”宣传活动,开展“逃生演练”,用好燃气安全宣传周活动拍摄成果,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平台展播,各市(州)报送1―2个不同专业、领域的演练视频。要组织安全科普知识竞赛,鼓励和调动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针对重点行业领域适时发布内涝、高温以及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风险提示。

各有关企业要制作安全主题宣传画和宣传标语,利用LED屏幕、广告牌、宣传栏及短视频平台等宣传手段,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聚集专项行动,落实主要负责人“五带头”。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按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动方案要求,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带头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带头排查危险作业、带头整治外包外租、带头开展演练活动,组织相关宣传报道。督促企业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等活动,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坚决防止“小施工”引发“大事故”。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和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要统筹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城镇燃气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城市内涝防治等工作,及时排危除险,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四)增强法律意识,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以“法律七进”为重要抓手,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开设安全法律知识专栏,制作推送普法短视频,推动安全普法工作。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严格履行安全法定职责。各地从6月起每月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或公众号等平台,公布或曝光安全生产“一案双罚”或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典型案例,形成舆论震慑。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在执法和治理行动中自觉做到法治宣传先行。

(五)查找身边隐患,发挥社会监督效能。

各地要认真组织参与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结合“住建安全在行动”暗访检查,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组织安全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一线,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要积极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实施有奖举报,鼓励广大群众、企业员工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

用好“小住安全随手拍”,对群众反映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查立改立回复。加强媒体互动,充分发挥舆论正向合力,推广宣传各地各企业经验做法。

(六)坚持全员参与,组织开展演练观摩活动。

各地要按照“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观摩活动,突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房屋坍塌等各类事故以及城市内涝、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6月中下旬,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联合消防救援等部门,组织开展轨道交通盾构施工地面坍塌省级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有关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和现实需要,及时完善应急预案,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牢记应急流程,熟知逃生路线。

(七)组织竞赛活动,鼓励企业推优选优。

各地要督促有关企业积极参加全国“安康杯”职工应急技能竞赛答题暨安全文化宣传活动,鼓励引导企业将一线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作为重点对象,评选“安全之星”,营造“安全违章人人管,安全防线人人守”良好氛围。要积极策划“安全生产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及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把群众普遍认同的安全生产先进人物推荐出来,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八)创新宣传模式,搞好咨询日活动。

各地各部门可采取举办启动仪式、媒体及网络宣传、发放或张贴海报等形式,提高公众对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要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互动的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和城市街区、工地项目、城市公园等场所设立咨询平台,采取有奖竞赛、AR/VR安全体验、专家网络问诊、安全生产标准化展示等多种方式,宣传行业安全知识,解析群众关切热点。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其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月”是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助力行业安全发展的重要契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做好活动统筹部署,明确重点活动分工,紧密跟进推动落实。要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短视频等新闻媒介,播放安全公益广告、活动进展新闻、安全知识手册等内容。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会、“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活动,形成宣传热潮,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地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融入城镇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等专项整治、城镇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防控及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等重点工作中,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跟踪调度,掌握活动动态,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图片、影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在官网开辟专栏,及时推广各地活动经验和特色做法。




扫一扫,添加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