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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好周工作会例会的补充通知
各部门:
周例会的召开不影响周一参会人员外出办事,确保会议质量,经公司研究,现就周例会补充要求通知如下:
1.原定于每周一上午10:00时召开的周例会改为每周一上午8:30时召开。
2.每周例会有关参会人员除因公出差外都必须按时参加,参会人员要合理安排周一工作,如遇工作上的急事或个人特殊事情必须处理需请假的,应向总经理请假,并将总经理批准情况反馈给办公室。
3.凡违反会议规定的,公司将严格按《公司会议制度》有关规定处罚。
4.此通知从2015年1月12日起执行。
公司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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